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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报名;
2、陕西省普通高校的教师和所属的成教院或夜大学的考生,由成教院或夜大学统一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报名;
3、1985年以后进校的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上其他自愿参加考试的考生,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就近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社会考点报名;
4、陕西省民办高校、职工大学的学生参加考试,必须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并组织到指定考点集体报名;
5、考点学校在编写准考证号、填写考生名册和集体报名单时,社会考生一律归于“其他”类考生;
6、未设社会考点的学校,除接受本校教师和所属成教院或夜大学的考生报名外,不得接受其他社会考生参加考试。凡擅自接受的,省考试管理中心不受理其集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