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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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9-9 15:20:03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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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八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及2004年6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20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办理本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现将各专业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通知如下: 一、办理申请手续时间: 9月20日:金融、国际贸易、心理、计算机及应用、建筑工程、机电一体化、汉语言文学、英语、中医专业 9月21日: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专业 9月22日: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档案学、新闻学、统计、律师、法律(朝阳区、海淀区考生)专业 9月23日:法律(昌平区考生)专业 9月24日:护理学、法律(除朝阳区、海淀区、昌区平以外考生)专业 二、办理申请手续地点: 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馆东街23号院 乘车路线:104、108、124路电车;407、113、850、18、417(支)、特2路汽车在甘水桥(安贞桥)下车,路西胡同口内100米;300、730、367、387、830、特8等路汽车安贞里下车,向南100米路东第二个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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